政策篇|2020年新能源汽车政策回顾及分析

01
概述
2020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522.5万辆和2531.1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36.6万辆和136.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7.5%和10.9%。截止到2020年底,我国新能源汽车累计销量约555.7万辆。总体来看,受益于疫情负面影响的逐步消除,以及国家政策的宏观指导和地方政策的积极配合, 2020年我国汽车销量呈现先低后高的发展态势,汽车行业整体表现出了强大的发展韧性和内生动力。
回顾202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政策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中的表现,全年新增政策331项,其中国家层面95项、地方层面236项。而地方出台的政策共涉及28个省,46个地区,其中广东省发布政策数量最多。
图1 2020年1月-12月新能源汽车政策出台数量变化
图2 主要省市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政策数量Top10
02
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政策
国家政策
2020年11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
2021年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
地方政策
浙江省
浙江省2020.4.1
《浙江省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意见(2020—2022年)》
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公共领域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到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公交、环卫、邮政快递、机场领域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比例达80%以上。到2022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公交车辆除应急保障车外全部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对存量燃油货车更新为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优先发放通行证。
重庆市
重庆市2020.6.4
《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要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购置相关财税支持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驾考(驾培)车、公交车、公务用车等公共领域的推广应用和试点示范;鼓励生产企业出台相关促销政策,引导我市个人用户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对全市范围内满足单站装机功率和桩数有关条件的公用和专用直流充电设施给予400元/千瓦的建设补贴;对满足单站装机功率和桩数有关条件的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公共机构内部停车场专用交流充电设施给予100元/千瓦的建设补贴。
重庆市2020.9.7
《重庆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激励措施(2020年度)的通知》
"在重点工作中,通过财政奖励支持私人领域新能源乘用车推广应用、公共领域推广应用。公共领域车辆有网约出租车、巡游出租车、基层公务出行租赁用车、驾考(驾培)车、公交车、微循环公交车、物流车。
云南省
云南省2020.8.7
《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在公务用车领域、公共领域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全省原则上2020年重点推广不少于1万辆、2021年重点推广不少于2.5万辆新能源乘用车)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2020.9.22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快重点域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实施方案》(送审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力争到2025年,全区重点领域累计推广新能源车辆17万辆,其中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6万辆;新能源重卡保有量达到10万辆。
03
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政策
国家政策
2020年4月23日财政部《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延长补贴期限至2022年;鼓励公共交通等领域汽车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元以下;2020年补贴标准不退坡,2021-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设置补贴规模上限,原则上每年约200万辆;保持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等技术指标不作调整;加大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力度,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
2020.12.3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2021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20%;为推动公共交通等领域车辆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10%。为加快推动公共交通行业转型升级,地方可继续对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购置补贴。
地方政策
广东省
广州市2020.3.4
《广州市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若干措施》
2020年3月至12月底,在使用环节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每车1万元综合性补贴。
广州市2020.4.3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汽车生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在使用环节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每车1万元综合性补贴。
广东省2020.4.5
《广东省关于促进农村消费的若干措施》
开展2020年汽车下乡专项行动,鼓励整车企业对农村居民让利。在企业让利的基础上,省级财政将在新能源车使用环节上给予补贴,加大消费信贷支持力度。
深圳市2020.4.30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措施》
对个人新购新能源小汽车给予最高补贴2万,并对全市路内停车位给予新能源汽车当日免首次首1小时临时停车费的基础上,增加一次不超过1小时的免临时停车费优惠。
广州市2020.5.7
《广州市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综合性补贴申领工作指引》
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广州市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时间以《书》为准)的个人消费者,在充电、停车、通行等使用环节给予每车1万元综合性补贴。
深圳市2020.6.7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的通知》
对新购新能源小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综合使用财政补贴,其中新购纯电动高级型或经济型乘用车补贴2万元/车,新购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补贴1万元/车。
海南省
海南省2020.5.7
《海南省促进汽车消费临时性措施》
自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凡在海南省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海南省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消费者,对每辆车综合奖励人民币1万元,奖励总额不超过1.5亿元;2020年5月至7月,在每月1万个增量指标的基础上,将预计产生的6万个逾期未使用指标提前调剂使用,每月配置3万个指标进行摇号。
上海市
上海市2020.4.30
市发展改革委会市交通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本市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今年内购买新能源汽车每辆补贴5000元。
湖北省
武汉市2020.5.14
《促进汽车消费的实施细则》
12月31日期间,购买武汉市企业生产且在武汉市销售、上牌落户的乘用车,由武汉市政府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每辆补贴1万元。
安徽省
合肥市2020.5.18
《关于印发推动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若干政策的通知》
对其新购置的新能源汽车给予3000元.辆的一次性运营奖励。对新购和使用新能源乘用车的个人用户,给予2000元的电费奖励。
天津市
天津市2020.5.30
《天津市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
2020年内新增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配置额度35000个;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居住地在天津市的人员或注册地在天津市的单位在该市新购置新能源小客车,给予每辆车2000元汽车充电消费券,全市不超过30000辆。
河南省
郑州市2020.8.17
《关于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今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在本市销售、并进行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本地整车产品(含燃油车、新能源车等),在整车企业优惠的基础上,市财政配套5000元.辆优惠资金支持汽车消费。
江苏省
江苏省2020.9.17
《关于促进我省汽车消费政策意见的通知》
通知指出将原定2020年底到期的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鼓励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对新能源汽车实现1小时免费停车;对淘汰老旧汽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疫情期间按照原有标准的1.5倍且不低于3000元标准给予财政奖补。
云南省
昆明市2020.10.20
《昆明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
通过采用发放新能源汽车消费券奖励的形式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其中新能源巡游出租车消费券不超过备案价格的40%,其他新能源乘用车消费券金额不超过备案价格的20%,新能源物流车消费券金额不超过备案价格的5%,新能源汽车消费券用于消费者购买并在昆明市落户上牌使用的新能源汽车。
04
新能源汽车积分交易政策
国家政策
2020年7月13日工信部《关于开展2019年度乘用车企业“双积分”交易与负积分抵偿工作的通知》
油耗积分和新能源积分均为正积分的企业,不得受让油耗积分、购买新能源积分;油耗积分或新能源积分为负积分的企业,可通过交易平台购买积分,且其发布申报、有效应价积分的累计量不超过自身负积分数量的1.2倍。
05
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政策
国家政策
2020年7月15日工信部三部门《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
要求地方政府在活动期间发布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等有关政策,要求参与汽车企业发布活动车型和优惠措施,要求各地要运用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渠道宣传。
地方政策
四川省
四川省2020.8.4
《四川省培育发展新消费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要求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共交通等领域推广应用,延续购置补贴和免征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至2022年底。开展汽车下乡专项活动,推动乡镇以下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加油站、加气站、充电桩等配套设施。
06
推广应用燃料电池汽车政策
国家政策
2020年9月16日财政部《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
五部门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入围示范的城市群按照其目标完成情况给予奖励。就是采取“后补助”方式,以结果为导向,依据验收评估和绩效评价结果核定并拨付奖励资金。
地方政策
广东省
佛山市2020.6.5
《佛山市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征求公众意见稿)》
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贴的基础上,对燃料电池汽车按照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金额的100%确定地方补贴标准。
深圳市2020.8.27
《关于开展2016-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购置补贴清算资金申报》
燃料电池汽车按照财建〔2018〕18号文对应标准的1倍补贴。
佛山市2020.9.18
《佛山市燃料电池汽车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补贴标准: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对燃料电池汽车按照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金额的100%确定地方补贴标准。各级财政对车辆购置补贴总额(国家补贴+地方补贴)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国家补贴+地方补贴+消费者支付金额)的60%;如补贴总额高于车辆销售价格的60%,按车辆销售价格的60%扣除上级补贴后再按比例计算市、区的财政补贴金额。
广东省2020.11.12
《广东省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按照“总量控制,先建先得”原则进行补贴,省财政对2022年前建成并投用,且日加氢能力(按照压缩机每日工作12小时的加气能力计算)500公斤及以上的加氢站给予补贴。其中,属于油、氢、气、电一体化综合能源补给站,每站补助250万元;独立占地固定式加氢站,每站补助200万元;撬装式加氢站,每站补助150万元。
山东省
青岛市2020.7.22
《青岛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0-2030年)(征求意见稿)》
2020-2022年,推广燃料电池公交车、物流车、环卫车等600辆以上,在青岛港试点燃料电池机械和港口集卡。20203-2025年,投入运营10条氢燃料电池汽车公交专线,累计推广各种燃料电池车辆2000辆以上;推广燃料电池港口机械和港口集卡;试点燃料电池轨道列车。2026-2030年,投入运营30条以上氢燃料电池汽车公交专线,累计推广燃料电池汽车达到8000辆;建成燃料电池轨道列车线2条以上;在周边岛屿示范燃料电池独立发电供热等。
四川省
四川省2020.9.21
《四川省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到2025年,燃料电池汽车(含重卡、中轻型物流、客车)应用规模达6000辆,氢能基础设施配套体系初步建立,建成多种类型加氢站60座;氢能示范领域进一步拓展,实现热电联供(含氢能发电和分布式能源)、轨道交通、无人机等领域示范应用,建设氢能分布式能源站和备用电源项目5座,氢储能电站2座。
上海市
上海市2020.9.24
《临港新片区创新型产业规划》
支持开展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池、动力系统一体化集成、燃料电池等技术攻关,积极引入氢能源汽车产业项目,积极发展智能新能源汽车产业。目标到2035年新片区生产总值达到1万亿元。
上海市2020.11.13
《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实施计划》的通知
到2023年,上海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将实现“百站、千亿、万辆”总体目标,规划加氢站接近100座并建成运行超过30座,加氢网络全国最大,形成产出规模约1000亿元,发展规模全国前列,推广燃料电池汽车接近10000辆。
北京市
北京市2020.10.30
《北京市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的通知
北京市氢站建设和氢燃料汽车推广情况,加氢站设备生产及建设方面,并已在国内建成加氢站20余座;车辆推广应用方面,累计运营200辆团体客车、5辆公交车和165辆物流车,投运加氢站2座。
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2020.11.6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到2023年,氢能产业应用领域持续扩大。全市燃料电池公交车、物流车、重卡车等推广应用规模达到150辆以上,燃料电池实现在大型应急电源、通信基站、分布式热电联供等领域的试点示范。到2025年,全市燃料电池公交车、物流车、重卡车等推广应用规模达到500辆以上,在主城区及和林格尔新区建设氢能小镇等应用示范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2020.12.8
《内蒙古自治区促进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0-2023年,燃料电池在公交、物流、矿山等领域推广应用形成一定规模,累计推广燃料电池汽车3830辆以上,建成加氢站(包括合建站)60座。2024-2025年,累计推广燃料电池汽车10000辆,建成加氢站(包括合建站)90座。启动燃料电池分布式电站的试点应用。
07
鼓励换电模式政策
国家政策
2020年10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5072号(工交邮电类493号)提案答复的函
针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还存在核心技术不强、整车成本偏高、充电不够便利等突出问题,为缓解消费者在使用新能源汽车过程中的“里程焦虑”,提出鼓励相关企业开拓创新,开发先进动力电池、新型充电和换电技术,进行商业模式创新。
地方政策
北京市
北京市2020.6.10
《北京市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
到2022年新建不少于5万个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100个左右换电站。
山东省
济南市2020.7.3
《济南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提出了“慢充为主、快充为辅、鼓励换电”的建设原则。充电换设施的运营权归属于建设运营企业;同时协议须明确充换电设施运营时间不少于5年。
云南省
昆明市2020.9.11
《昆明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试行)》
对新能源公交车实施补贴每辆车每年3万元;发放消费券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充电服务费每千瓦时不超过0.72元。
08
总结:未来新能源汽车产业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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