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船舶安全航行注意事项

随着长江水位的不断上涨,长江干线全面进入洪水期,这对船舶安全航行带来了一定的威胁,所以在行船时请务必注意以下事项,以确保航行安全。

汛期船舶安全航行注意事项的图1

1、船舶在洪水期要及时检查锚、锚链等锚泊设备,锚泊时应抛足锚链,必要时可抛双锚,同时应加强值班,确保不发生走锚险情。

2、洪水期岸坪被淹没,应行驶于航标标示的航道内,不可因贪缓流而过分靠近堤岸行驶,以免发生搁浅、触礁等事故。

3、船舶在经过水流流速与航道夹角较大的水域时,要谨慎驾驶,不可出角过大,避免发生船舶倒头事故。

4、禁止船舶淌航。洪水期水流流速大,淌航易造成船舶失控而发生事故。

5、船舶经过弯曲航道的岸咀、碛坝、矶头等的下方时,要注意不正常水流,下行船舶防止落湾,上行船舶不可过分深入回流区,以防在驶出回流时造成打张倒头。

6、船舶要注意洪水期江面漂流的浮木、渣草等,以防浮木打损车叶,渣草堵塞船底阀门。

7、船舶经过桥区水域、施工水域时,要注意与桥墩和施工设施保持一定的横距,避免因横流影响而发生触碰事故。

8、船舶在通过大桥、架空电缆等跨江建筑和设施时,要提前精确计算本船水线以上高度与跨江建筑物净空高度的关系,确保船舶顺利通过而不发生触碰事故。

9、洪水期水流流速增大,上行船舶可根据航经水域水流情况合理配载,砂石船舶在装载时应打尖平舱,严禁超载运输。

10、非船员及船员家属未经水上专业技能培训,水上求生能力较弱,尽量不要让其随船。

11、驾引人员应加强了望,谨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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