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VHF协议避让的这些“坑” 你跳过吗?

自从VHF技术运用于航海以来,使用VHF协议避让已经成为了船员兄弟们的一种习惯。但正如“硬 币总有两面”,通过对船舶碰撞事故的大量分析不难发现,VHF协议避让在给海上航行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蕴含着巨大风险。下面我们将通过对几个典型案例的分析,与大家一起来认识下这些“坑”,并从中找到避坑的对策措施。




一号坑

搞错对象

1995年3月22日,“B”轮与“T”轮在雾航情况下于广东沿海发生碰撞,导致“B”轮沉没。我们来看看两船碰撞前的VHF通话情况:

0700时,“B”轮船长用 VHF16频道呼叫:“甲子角外南下船,B轮呼叫,各自向右转向,左舷通过。”此时“B”轮听到 VHF 回答:“同意向右转向”,但不知道回答船的船名。随后,“B”轮船长向右改向20°左右。

5分钟后,“B”轮船长、大副听到两声汽笛声号,“B”轮船长意识到来船“T”轮正在向左转向,随即用VHF喊叫:“来船千万不要向左转向”。但为时已晚,最终“T”轮球鼻艏呈直角撞入“B”轮货舱,导致“B”轮大量进水而沉没。

事后调查得知,“B”轮使用VHF企图协调“T”轮与自己左对左通过,虽然“B”轮在VHF里听到“同意向右转向”的回答,但这却是另一船的回答,“B”轮船长误以为“T”轮同意向右转向从而导致事故发生。

船舶VHF协议避让的这些“坑” 你跳过吗?的图1
船舶VHF协议避让的这些“坑” 你跳过吗?的图2

避坑策略

船舶VHF协议避让的这些“坑” 你跳过吗?的图3

VHF16频道是船舶的公共频道,嘈杂的环境既会导致信息的失真,也会引发船舶间的误解。船舶在使用VHF协议避让时,应在公共频道建立联系基础后,相约切换至其他频道沟通,确保信息传输的质量和安全。同时,VHF只是协助避让的工具,船舶间的避让方式应始终遵循避碰规则和地方规定,不能因为有了VHF而打破原应坚持的避让方式





二号坑

鸡同鸭讲

2011年6月21日,“P”轮与“R”轮在洋山港主航道Y0灯浮西南侧航道边界线附近发生碰撞事故。下面是两船碰撞前三分钟的VHF通话:

P:please keep your course, I will go a little bit more to port. please keep your course, I will go a little bit more to port.

R:OK, we come to starboard. OK, we come to starboard.

P:thank you, good watch.

一个说向左,一个说向右,完全是鸡同鸭讲,最后双方竟然达成了一致,其中“P”轮还向“R”轮表示了感谢,简直是令人难以置信。

船舶VHF协议避让的这些“坑” 你跳过吗?的图4
船舶VHF协议避让的这些“坑” 你跳过吗?的图5

避坑策略

船舶VHF协议避让的这些“坑” 你跳过吗?的图6

英语是航海界的通用语言,但由于绝大多数船员的母语并不是英语,加上各国船员口音各异,对各自真实意图的误解就成了航海的重大安全隐患。因此,避碰行动中,船员既要依照避碰规则和地方规定采取相应行动,更要对它船的关键意图反复确认,从而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日常管理中,船公司也要加强船员英语能力的把关和培训,不断提升船员英语水平。


三号坑

吵架避让

2010年5月9日约2027时,“M”轮在东山岛东南海域与“J”轮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双方船舶严重受损。以下是两船碰撞前VHF大致通话情况:

2016时,“J”轮通过VHF与“M”轮通话,“M”轮提出“左对左”通过,“J”轮提出“右对右”通过,但“M”轮没有同意。随后,“J”轮同意“M”轮提出“左对左”通过的要求,“M”轮予以确认。

2018时,“J”轮呼叫“M”轮,提出要求“右对右”通过,但“M”轮认为本船左舷处有渔船,无法左转。“J”轮告知“M”轮,本船已采取左转向措施,坚持要求“右对右”通过。直至2019时,“J”轮一直坚持“右对右”通过。但“M”轮却坚持要求“左对左”通过。

约2020时,“J”轮同意“M”轮“左对左”通过。

2024~2025时,“M”轮呼叫“J”轮,双方在通话时,两船距离约1.5海里,“J”轮告知“M”轮确认“左对左”通过。当“J”轮在采取右满舵过程中,而“M”轮航向却由265°改为229°、226°,并提出要求改为“右对右”通过,但“J”轮表示不同意,“M”轮随即向右转向,航向从226°改为250°,并表示同意“左对左”通过。随后,在接近碰撞时,“J”轮突见“M”轮绿舷灯,船长即令停车。

2026时,双方通过高频确认(各自向右)“左对左”通过。“M”轮在高频中反复强调“左对左”通过,但“M”轮却在此时才改令右满舵。

2027时,“J”轮与“M”轮发生碰撞。

从建立联系到发生碰撞的11分钟里,两船关于是“左对左”过还是“右对右”过进行了多达8个来回的交锋,期间甚至有长达2分钟的各不相让。在难得达成一致后约4分钟,“M”轮又再次提出更改避让方式,遭到了“J”轮的反对。直到碰撞即将发生,两船仍在通过VHF确认如何过,但为时已晚。

船舶VHF协议避让的这些“坑” 你跳过吗?的图7
船舶VHF协议避让的这些“坑” 你跳过吗?的图8

避坑策略

船舶VHF协议避让的这些“坑” 你跳过吗?的图9

忽左忽右的反复变化是避碰的大忌。有了VHF,虽然沟通更为便利了,但在避碰行动中,避碰规则和地方规定是船舶避碰的基础,不可完全抛开法律法规想怎么让就怎么让。同时,大量的事故研究表明,避碰行动中船员“等别人行动”“要别人让路”的情况不在少数,许多海上事故往往就是在等待、争论中错失了避碰的最佳时机,因此,“行胜于言”的老话在海上也很管用。


四 号

协议无效

2009年12月3日,“H”轮与“D”轮在上海黄浦江鳗鲤嘴弯头水域发生碰撞;事故中,上述两船又碰撞停靠在下游码头的“W0692”轮,造成“W0692”轮沉没。避碰过程中,“H”轮与“D”轮VHF联系情况大致如下:

约0900时,“D”轮与“H”轮进行了联系,“H”轮要求“D”轮停车等“H”轮先过鳗鲤嘴弯头,避免在鳗鲤嘴弯头会遇,“D”轮此时刚过浦东面粮油公司,对“H”轮的建议表示同意。

约0906时,“H”轮意识到将与“D”轮构成紧迫局面,再次与“D”轮再次进行了联系,要求“D”轮减速、向右转向、会红灯通过,“D” 轮因担心右侧可能水浅要求会绿灯,后在“H”轮的坚持下同意会红灯。

约0909时,“H”轮与“D”轮发生碰撞;碰撞后,“D”轮在向右快速旋转中,其水下球鼻首撞击了“W0692”轮左侧船中偏后船壳并致使其沉没。

碰撞发生前,出口船“H”轮和进口船“D”轮通过VHF达成了“D”轮停车等“H”轮先过鳗鲤嘴弯头的协议,但是实际操纵中,“D”轮未执行该协议,驶入了弯头。而“H”轮在过弯头水域时,未控制好船速、船位,致使本船在转向时占据进口航道而引发事故。

船舶VHF协议避让的这些“坑” 你跳过吗?的图10
船舶VHF协议避让的这些“坑” 你跳过吗?的图11

避坑策略

船舶VHF协议避让的这些“坑” 你跳过吗?的图12

尽管“H”轮与“D”轮达成了“D”轮等待“H”轮先过鳗鲤嘴弯头的行动方案,但也不能成为“H”轮不遵守航道规则,侵占进口航道的理由。也正是“H”轮违反航行规定,直接导致了紧迫局面的发生。该案例给我们的教训是,不论通过VHF达成了何种“协议”或者行动方案,遵守避碰规则和地方规定仍是船舶应尽的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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